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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成品油储运配套设施完善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成品油储运配套设施完善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524日至20175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新福三路75号大院,邮编:525000

联系电话:0668-2901330

   真:0668-290185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成品油储运配套设施完善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建设地点:

茂石化炼油厂区内

环评机构:

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茂石化炼油厂区内,主要对成品油储运配套设施进行完善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分5个单元,分别为重整罐部分、技术中心抽出油及装卸设施部分、双加罐区部分、东罐区部分及西罐区部分。项目建成后有利于缓解汽油组分罐容及产品罐容均不足的问题,提高调合系统的稳定性;解决重整装置原料罐分散布置的问题并集中操作管理和节能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在建设期主要对环境产生不利的环境影响因子为:施工废水、扬尘、施工废气、施工噪声、施工固废。按照报告表中所提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防护措施,施工废水经收集后排入茂石化炼油分部污水处理场处理达标后排入小东江;扬尘治理主要对作业面、土堆和料堆洒水、加遮盖或喷洒覆盖剂,运土方和水泥、砂石时采取相应的遮盖、封闭措施,施工废气的防治措施主要选择理想的载重设备,合理调度车辆,使用合格的燃油,加强汽车维修保养,保持良好的路况,防止和减少道路二次扬尘。噪声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方法进行控制;固体废物主要有弃土、建筑垃圾以及生活垃圾,其中弃土、建筑垃圾用于场地现场回填外,多出部分运至指定地点综合利用或填埋处理,废弃设备做废金属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处理。本项目在施工期间产生的环境污染可以得到控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并且随着项目的竣工落成,相应的施工期影响因素会逐步的消失,因此其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主要为储罐区储罐的大小呼吸和管线、阀门、机泵等设施运行过程中因跑、冒、滴、漏逸散到大气中的非甲烷总烃。一旦发现泄漏,立即开启修复工作,减少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本项目改造实施后,新增无组织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

    废水:项目新增储罐冲洗含油废水通过含油污水管道,送至污水处理场的低浓度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外排废水经处理后各污染物均能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噪声: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输送泵产生的噪声。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厂区围墙阻隔、减震和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降噪治理后达标排放。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项目在产生过程中会罐底(设备检修)清理油泥渣,属于危险废物,其编号为HW08,按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暂存在炼油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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