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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炼油分部三加氢装置新增反应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炼油分部三加氢装置新增反应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619日至20176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新福三路75号大院,邮编:525000

联系电话:0668-2901330

    真:0668-290185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炼油分部三加氢装置新增反应器项目

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建设地点: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炼油分部内

环评机构:

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原有260万吨/年柴油加氢装置加氢精制反应器之后串联一座反应器,另在原有热高分气/混合氢换热器前增加静态混合器,同时建设新增反应器所需管线等配套设施。以降低国V柴油含硫率,满足长周期稳定生产硫含量8μg/g8ppm)柴油产品的需要,工程总投资3259万元人民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在建设期主要对环境产生不利的环境影响因子为:施工扬尘、施工废气、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按照报告表中所提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防护措施,施工扬尘通过加强管理、洒水降尘、设置围栏等措施进行减缓控制,施工机械释放的废气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通过自然稀释扩散来降低影响;生活污水依托炼油分部污水处理场处理,建筑施工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绿化及降尘;施工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来减缓控制;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本项目在施工期间产生的环境污染可以得到控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并且随着项目的竣工落成,相应的施工期影响因素会逐步的消失,因此其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本项目建成运行后,三加氢装置产品柴油含硫量由15ppm降至8ppm,脱出的硫一部分被脱硫干气带走进入炼油分部燃料气管网,脱硫干气作为三加氢装置副产品进入炼油分部燃料气管网,含硫量低(41ppm),属于清洁燃料气,燃烧后全厂SO?排放量增加0.344t/a;另一部分被贫胺液吸收,贫胺液吸收硫变成富胺液,富胺液再生时产生的酸性废气依托5#硫磺回收装置进行回收硫磺,5#硫磺回收装置外排废气中SO?排放量增加0.001t/a。本项目建成运行后,三加氢装置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均不发生变化,全厂外排废气中SO?排放量增加0.345t/a,对环境影响不大。

    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废水及噪声源的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本项目不增加机泵等设备,不增加新的噪声源,对环境影响不大。

固体废物:本项目新增的废催化剂及废保护剂属于危险废物,每隔四年定期更换一次,平均每年产生量为32.5t,催化剂主要成分为MoO3NiOCoO,保护剂主要成分为MoO3NiO废物类别为HW50 251-016-50,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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