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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环保局关于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港口分部一区罐区事故池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和《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办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在港口分部一区罐区事故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如有问题,请向我局环境监察分局反映。

一、公示日期:201731日至201737日,共7天。

二、联系电话:0668-2901967,邮箱:lfq383838@163.com。三、联系地址:新福三路75号大院

四、联系人:林福青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港口分部一区罐区事故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365备用网址器

2017228

 

附件: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港口分部一区罐区事故池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港口分部一区罐区事故池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在港口分部一区新增1个容积8000m3的应急事故水池,应急事故水池采用地下式钢筋混凝土结构,防渗漏处理,不设盖板,水池四周设围栏。事故废水以自流的方式进入事故水池,配套设置事故废水返送泵。事故废水最大返送流量100m3/h。新建罐区至事故水池的事故废水管道,新建罐区至事故水池的雨水管道,管径DN500600,并通过闸门实现事故废水与清净雨水的切换;新建事故水池与化工轻油库事故水池的连通管道DN600,实现两个事故水池的池容互享。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

建设地点:茂名石化分公司港口分部第一作业区化工轻油库北侧。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2278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0%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318日由365备用网址器以茂环审〔20154号文予以批复,20162月正式开工建设,20169月投入试生产。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茂名市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茂名瑞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石化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环境监理单位:甘肃国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按环评批复要求实施了建设期环境工程监理,建成了相应的环保工程或设施。

港口分部一区罐区已建有较完善的清污分流管网,并建设有处理规模为100m3/h 的污水处理场,配套有2×5000m3污水调节罐,在化工轻油库已配套建了13000m3的事故应急贮水池。本项目为新增的8000m3应急事故池,投用后可增强防控事故状态和极端天气情况下水体污染风险的能力。港口罐区正常营运期间,本项目无“三废”排放。

事故情况下,事故池废水通过泵及压力管道输送至污水处理场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废水返送泵只在事故情况下开启,产生的噪声约为85 dB(A),项目距离最近厂界约200m,距离最近环境敏感点约500m。经距离衰减及绿化等阻隔后,事故情况下机泵噪声影响非常小,且随着事故的排除,机泵噪声随之消失。

施工期间,环境监理监测结果表明,整个施工过程中,昼间施工场界噪声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营运期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公司办理了排污许可证,制定了环境应急预案并已备案,建立了较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

项目建设和试运行期间,未接到群众投诉。

三、验收监测结果

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16112223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实际生产负荷:验收监测期间港口分部正常营运,符合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况的要求。

(一)废气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二)废水

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三)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四)其他

该项目贯彻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公司制定了相应的环保规章制度,人员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并建立了环保档案,日常管理较规范。

四、建设期环境监理结论

4.1环境监理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

    环境监理进场时编写了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在环境监理进场后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落实,对落实不完善的情况下发环境监理工作联系单、无环境事件发生。

4.2施工期环境污染控制及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理结论

    (1)施工期水污染控制

    现场没有设置生活营地,基本没有水污染。

    (2)施工期大气污染控制

    各单项工程在施工现场对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用篷布遮盖,运输车辆限速、限载,施工现场及时洒水降尘,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采用低硫柴油和燃烧效率高的柴油机,减少柴油机燃料燃烧废气产生量,降低污染;及时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使汽车燃料燃烧充分,降低汽车尾气排放量;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施工单位整改后对施工道路进行适量洒

水,降低了扬尘。

    土石方开挖合理调配、及时回填,采用分区、分片、分段开挖施工,临时堆土采取遮盖围护等措施,作业过程中及时洒水降尘。

    (3)施工期噪声控制

    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降低设备声级;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在夜间(22:0006:00)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为高噪声声源周围的施工机械操作人员配备耳塞或耳罩等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4)施工期固体废物控制

施工期废弃的建筑物材料、包装物、建筑垃圾由各施工单位统一回收后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由各施工单位统一收集后进行了处理。土方施工中,选择了合理的施工方式,事故池弃方地址为港口分部预留用地内及港口分部厂区低洼处。

5)施工期生态保护与修复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及其批复文件要求,尽量减少和避免工程建设区和临时占用土地区域内的植被破坏和地表扰动,降低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总的来说,项目施工期无环境污染及环境事件的发生。

4.3试运营期环境监理结论

试运营期无环境事件发生。

4.4环评及批复文件的落实情况

已按环评及其批复文件落实。

4.5项目环保投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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