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茂名环境保护公众信息网!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专题专栏 > 政风行风

中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印发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持久纠正“四风”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文件

 

 

粤环党〔201356

 

 


 

中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印发贯彻落实

省纪委关于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持久

纠正“四风”实施意见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持久纠正“四风”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采取有力措

      施深入持久纠正“四风”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中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党组

                                 201392

附件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采取有力措施

深入持久纠正“四风”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中秋、国庆节临近,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是检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志。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中央纪委常委会关于纠正“四风”作出的部署和省纪委《关于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持久纠正“四风”的通知》(粤纪发〔201319号)有关要求,结合全省环保系统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始终保持警钟长鸣。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抓好四个方面的学习教育: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作出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精神;二是深入学习《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实施办法》、省委关于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六条”禁令;三是认真学习今年以来中央纪委、省纪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通报,以及省纪委对“庸懒散奢”案例的通报;四是组织观看今年省纪委下发的反腐倡廉教育片。通过开展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法纪意识、节俭意识、廉洁意识,提高警惕性和抵制不良风气的自觉性,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严格执行规定要求,切实做到廉洁自律。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四风”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基础上,要做到“五个一律”和“六个禁止”:一律不准以过节的名义搞上下级和单位之间的宴请活动;一律不准参加由企业出资的联欢、宴请和抽奖活动;一律不准开展发放奖金、实物的表彰活动;一律不准收送用公款支付的礼品(含土特产)、礼金(含红包)和有价证券(含购物卡);一律不准举办财政出资的演出和晚会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严禁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严禁以过节名义滥发钱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以及搞拉票贿选等活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三、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端正政风行风。中秋、国庆节前后,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自律规范,认真开展“五个一”活动:开展一次廉洁过节承诺,“一把手”要向全体干部作出廉洁自律承诺;开展一次遵守纪律自查,以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为单位组织自查自纠;开展一次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庸懒散奢”典型案例为教材,组织全体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开展一次书面述职述廉,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将今年以来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在本支部内部公开,接受党员干部评议;开展一次明查暗访,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接受社会评议。

领导干部要带头做表率,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实施办法》,严格遵守省委“六条禁令”和省纪委“五个一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切实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队伍,用实际行动为群众做出榜样。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查违法违纪行为。纪检监察及相关管理部门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经常查与突击查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等方法,着重查找在节日期间公款大吃大喝、乱发钱物、公款旅游、节庆送礼、行贿受贿、公车私用、擅离职守,以及违反规定举办晚会、论坛、会展等方面的问题。对这些问题,一经发现,一律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单位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网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迅速反应,认真调查,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发生“四风”问题。认真梳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政风行风评议中查找的问题,针对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在制定措施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管长远的制度。坚持深入持久开展反对“四风”和治理“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形成经常化、长期化;坚决防止以新的形式主义反对旧的形式主义,以一种官僚主义代替另一种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和克服靠评比考核表彰推动工作、靠吃吃喝喝协调工作、靠文山会海落实工作的不良风气。负责接待、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公车管理、出国(境)等工作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加强管理,确保不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接受举报单位:监察室

举报网站:http://www.gdep.gov.cn/

举报电话:020-8753999487531671

 

 

 

 

 

 

 

 

 

 

 

 

 

 

 

 

 

 

 

 

 

 

 

 

 

 

 

 

 

 

 

 

 

 

 

 

 

 


 

 抄送:省纪委,厅领导,各地级市以上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

        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392印发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上一篇:关于印发《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和严格公车经费支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下一篇 :茂名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勤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