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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备用网址器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茂名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环保厅、市法制局的具体指导和有关单位的配合下,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要求,按照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根据《关于报送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茂法函[2017]81号)要求,现将我局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

  1.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为确保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任组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宣教信息科,负责日常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使法治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执法效能,我局制定了《365备用网址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365备用网址器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公民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的范畴,履行相关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

  3.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确保行政决策和具体行政行为效能和质量,我局聘请了广东南天竹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作为我局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处理涉法事务时,由法律顾问审查把关,提供法律服务,确保行政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做好合法性审核

  严格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制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我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送审、清理和公告工作,保障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理性业务科室、单位送交审核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认真审核,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不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具有可操作性,并及时提交市法制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为确保我局现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按要求开展了清理工作,对不合时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或废止。

  本年度我局共向市法制局报送规范性文件2份,通过合法性审核一份。同时,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要求,对1983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0份,废止《印发<茂名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通知》(茂府〔1993〕28号)等文件5份,保留《茂名市畜禽养殖区划定方案》(茂府办〔2012〕110号)等文件5份。

  (三)深入开展立法调研,积极推进起草工作

  按照《2017年度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工作安排》和市领导指示要求,认真做好《茂名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起草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我局按照市法制局指示,一是积极与市财政局进行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支持,确保经费保障到位;二是主动与省内多家知名立法基地进行接触,充分了解各自优势,认真筛选,并最终确定委托华南农业大学起草;三是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主动到各区(县级市)环保部门,广泛征求条例起草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条例具有可操作性;四是及时向市法制局和市人大法工委汇报立法起草进度。目前,我局已形成条例草案并开展征求意见,现正对修改意见进行汇总梳理,立法起草工作正有条不紊进行中 

  (四)加强行政执法,确保环境质量

  1.为确保行政执法案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避免个人决策,我局建立了集体讨论审议机制,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执法单位一把手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案件审理委员会,所有行政执法案件均提交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审议,防止权力滥用,防止个人说了算,对存在不同意见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原则,按多数成员意见作出处理决定,并在会议记录中保留少数人意见存档备查,确保行政执法案件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同时,按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对局案审会制度进行修订,避免“同案不同罚、滥用裁量标准”情况的发生,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2.在处罚程序上实行查处分开、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等行政执法制度,由环境监察分局作为调查单位,负责对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法规宣教信息科作为案件审查单位,负责做好法律法规适用的审核工作,案件审理委员会作为案件决策机构,对案件作最终处理决定,通过这一系列的制度和形式,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在制度和程序上确保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决策、罚缴工作依法依规、合法合理地进行。

  3.认真开展执法行动,确保我市环境质量。一是全面落实环境保护督察要求,切实抓好交办案件后督查工作。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和“反弹”,强化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督促整改到位。据统计,共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案件32批、156宗,全部办结;共关闭取缔违法企业77家次,责令整改114家,立案查处65宗,处罚总额295万元;刑事拘留21人。至11月底,市案件督办组“回头看”现场督查案件90宗;编制《专项督查简报》13期。二是强化执法监管,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和2017年环境执法大练兵,加大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实施力度,结合双随机抽查制度强化石化行业、饮用水源保护、自然保护区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环境执法。对2016年违法违规建设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回头看”和再评估,规范了23个清查遗漏建设项目,查处了40个违法建设项目。三是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启动我市及我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新修订工作,加强与梧州、玉林、湛江等跨界地市应急联动,会同湛江市环保局、茂石化公司等单位在新坡镇白沙河合水桥开展了茂湛两地2017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跨区域、跨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迅速妥善处置了3起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均为不上等级突发环境事件),有效维护了环境安全。开展特别防护期、汛期、危险废物等环境安全检查,发现并完成治理环境安全隐患及问题13个,防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四是强化环保信访和维稳工作,积极化解涉环境矛盾纠纷。制定了《茂名市环保领域信访问题法定途径清单》《365备用网址器奖励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办法(试行)》《茂名市2017年涉环境问题矛盾纠纷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等制度文件,专人负责12345政务平台、12369环保投诉热线、微信投诉平台和茂名在线、0668论坛等网站的监控。截至于11月底,共排查化解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的涉环境问题8个,共接到群众投诉566件,已处理555件,处理率达98%。五是提升环境监察效能。完善和优化“茂名移动执法系统”,实现与省级系统完成联网对接,录入现场执法人员信息66人,建立“一企一档”1265个,执法人员和污染源基础数据完整率达到100%。对化州市信宜市、滨海新区、高新区环保部门开展环境监察稽查,规范执法行为。

  本年度,我局共对17家企业作出了行政处罚,处罚总金额为432.1873万元,没有因不服我局行政处罚提起行政诉讼和上访投诉的情况,被行政复议撤销案件4件。同时,为确保处罚罚款缴纳到位,及时向不履行行政处罚义务的企业发出催缴通知书,督促其履行义务,对仍不履行的企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确保行政处罚执行到位,共对2家企业向茂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均已作出执行裁定。

  (五)加强部门沟通,做好两法衔接

  加强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的沟通联系,认真做好“两法衔接”工作。积极指导基层环保部门按要求将符合移送条件的环境污染涉刑犯罪案件向公安机关进行移送。同时,为加强对涉刑案件线索的查找,我局不定期对近年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复查,未发现涉刑案件,没有以罚代刑。

  在信息录入方面,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工作办法》(茂两法衔接办[2013]1号)要求,及时在平台录入符合规定的案件,供市检察院备案查阅,本年度共录入案件两宗。

  (六)认真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接受群众监督

  本年度,我局共承办茂名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会办件13件;茂名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提案21件,其中主办3件、会办件18件。为按时保质办好今年的建议提案,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把办理建议提案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抓。明确领导职责,各分管领导是具体建议提案办理的责任人,业务科室负责建议提案的具体办理工作。4月底前完成建议提案分工工作,根据相关科室的职能及建议提案内容把每件建议提案落实承办科室。目前由我局承办的建议提案均已全部答复提案人并收到提案人寄回的《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结果均为满意。

  (七)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为认真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我局紧密围绕年度法制宣传重点,精心组织,结合本地区实际,联合市环保产业协会、市环保志愿者协会组织开展了丰富多样的法制宣教活动。

  1.2017年2月28日,邀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博士、《茂名市高州水库水质保护条例》起草组成员谭宇生就《茂名市高州水库水质保护条例》进行解读,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共50余名职工干部参加了培训。

  2.2017年4月25日,组织各区(县级市)环保部门宣传员举办全市环保宣传培训班,加强我市环保宣传队伍建设,提高宣传业务技能水平,正确把握社会舆论导向。

  3.2017年6月5日,上线茂名电视台《与法同行》节目,就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保法》进行解读,提升市民群众对新环保法律法规的认识。

  4.2017年6月环境宣传月期间,开展了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

  1)在茂名日报刊发专版。6月5日在《茂名日报刊发特刊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茂名市环境保护工作纪实》新闻专辑,公报2016年茂名市环境状况、环境执法状况、生态创建、小东江流域治水、环保知识等内容

  2)发送手机短信。6月5日通过联通、移动、电信三大手机运营商向全市用户群发送内容为“今天是世界环境日,环保部门呼吁您开展践行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绿色回收公益行动,保护生态环境,共享茂名碧水蓝天环保公益短信,呼吁市民群众加入到我市绿水青山的绿色环保建设中来

  3)上线“民声热线”,为民排忧解难。6月中旬,局领导参加“民热线”上线直播节目,与群众代表、媒体、行风评议团及各地环保部门进行互动,回应及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树立良好的环保为民形象。

  5.2017年7月15日,我局共派出30余人参与由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在主城区人民广场组织举办的每月一法律主题的茂名“民生与法治”普法宣传活动。派出业务骨干作为特邀嘉宾,回答现场群众提出的环保问题,并在咨询区安排工作人员受理环境污染投诉、业务咨询、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和指引,面对面倾听群众呼声,向群众宣讲政策法规,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6.2017年8月18日,联合茂名市环保产业协会举办环境执法和企业环境法律责任培训班,邀请湖北听泉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律师邹鲲进行授课,通过授课有效提高了环保系统环境执法监管水平和企业对环境法律责任的认识。

  7.2017年9月20日,联合茂名市环保产业协会等4个单位组织200多名环保志愿者到高州水库开展宣传贯彻《茂名市高州水库水质保护条例》暨环保志愿者服务活动,通过拾捡库区垃圾、入校宣传、采样监测、检查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和普法咨询等行动宣传依法治水、守护玉湖,倡导绿色发展理念

  8.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环保意识,我局积极加强与《南方日报》、《中国环境报》、《珠江环境报》、《茂名日报》、广东电视台、茂名市电视台以及中国环境杂志、广东环境杂志等新闻媒体的合作,定期刊发我市环保工作的专题新闻报道。利用“南方号”、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公众号开辟宣传阵地,全方位宣传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据统计,2017年在国家环境报、国家环境杂志发表宣传我市环保工作的文章2篇;在南方日报刊发新闻稿件2篇;广东电视台、茂名电视台播放中央环境督察整改专题片1部;在省珠江环境报刊发新闻稿件15篇;广东环境杂志发表文章2篇;在茂名日报刊发新闻稿件30篇。

  (八)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在我局门户网站建立工作动态、环保新闻、等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止于11月底,已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约290条,并通过省环保公众网、省环境信息综合发布平台及时发布我市环境空气和饮用水源水质、江河水质、生态环境指数等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面,先后收到深圳市零废弃环保公益事业发展中心等5个申请人申请有关信息公开,已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答复4份,申请人均对答复表示满意,无出现其他异议情况。剩余1份正在办理中。

  二、存在问题

  (一)案件审查单位与调查单位执法沟通协调不够。

  (二)开展培训的力度不够。

  (三)执法力度仍偏软偏弱,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仍有待提高。

  三、下一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案件审查单位与调查单位沟通协调,在文书送达的规范性和时效性上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我局发出的执行执法文书的规范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举办3-4场执法培训,邀请省、市法律专家对我局职工干部进行授课,提高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加强环保执法,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和新大气法、水法、省环保条例,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从严从重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以铁的手腕努力遏制各类环境违反犯罪行为,深入开展畜禽养殖、VOC大气污染防治、涉油涉危险废物、自然保护区等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辖区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

  (四)加强对上级交办案件落实情况的检查,使每个案件都得到有效的处理,确保污染不反弹。加强督促各区、县级市及相关责任单位抓好落实上级交办案件办理。对于落实未到位的,不轻易放过,列入长效管理对象,确保无缝对接。借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和省级环保督察工作契机,全面梳理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举一反三、落实措施,确保我市环保信访和维稳工作取得新成效。

   

   

                            365备用网址器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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