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365备用网址器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

        

 

茂环函〔2018〕17号

 

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暂行办法》的函

 

各县级市环保局,茂南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茂名市环保局电白分局、滨海新区规划建设和交通环保局、高新区环保安监局、水东湾新城规划环保局:

现将省环保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粤环函〔2017〕1945号附件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附件2、粤环函〔2017〕1945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

 

 

365备用网址器

2018年1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下一篇 :365备用网址器关于印发《建设单位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